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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交管推出10项“放管服"改革便民利民服务新措施
发布日期:2020-05-18

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,通报公安部推出10项公安交管“放管服”改革便民利民服务新措施。这次推出的10项改革新措施,包括5类业务“异地通办”、5项服务“便捷快办”。

一、小车驾驶证“全国通考”。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在全国任一地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,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。

二、分科目考试异地可办。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可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,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,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。

三、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。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领,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。

四、车辆转籍异地可办。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由15个扩大到120个,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,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,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、查验车辆。

五、摩托车检验“全国通检”。同时,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,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。

六、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。

七、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。号牌号码可互换,同一车主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,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。保留原号延时限,原机动车注销、迁出或者转移后,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。

八、实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。

九、车购税信息实行“联网核查”。实现车购税信息网上传递、网上核查,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无需提交纸质完税证明,减手续、提效率、降负担。

十、推广交管语音服务热线。逐步推广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“12123”,为群众提供交管业务咨询、信息查询、业务受理等服务,搭建集网页、短信、手机APP、语音“四位一体”的交管信息化服务体系。

以上便民利民服务措施除第10项以外,自2019年6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行;第10项措施,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,加快在全国全面推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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